学科:文学
门类:艺术类
专业名称:表演
业务培养目标:本年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,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,能够在戏剧、戏曲、电影、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业务培养要求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、戏曲、影视、舞蹈、音乐等方面表演艺术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,受到有关理论、发展历史、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掌握表演艺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;
2.具有塑造艺术形象的基本能力;
3.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、政策和法规:
4.了解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现状与发展动态;
5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.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。
主干学科:艺术学
主要课程:表演基础理论、表演基本技能、表演剧目、艺术理论、文学修养课程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,业务学习等活动。
授予学位:文学学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