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科:文学
门类:艺术类
专业名称:戏剧学
业务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和影视的理论、评论、编辑和艺术管理等力面的知识,能在剧院(团)或电视台、电影厂、编辑部以及文化管理机关等部门从事理论研究、编审与文化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能在国家机关、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业务培养要求:本专业学生应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,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、政策,系统地掌握戏剧、影视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,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,有较好的文化艺术修养,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;具有较系统和广博的戏剧影视理论和历史知识,掌握分析和研究戏剧影视作品的方法,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l.掌握戏剧、影视艺术学科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;
2.具有理论写作的基本能力;
3.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4.了解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能力。
主干学科:艺术学
主要课程:导演学、表演艺术、舞台美术设计基础、中外戏剧史、艺术概论等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包括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,一般安排每学期3周。
授予学位:文学学士